學者專家呼籲重視兩性工作平等文/韋奇宏
  
 

中華民國公益活動促進會在日前舉辦一場「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研討會」。

在討論到職場上的兩性問題時,與會人士認為台灣存在職場上的性別不平等,這表現在婦女勞動參與比例低、薪資待遇不公、升遷不公、性騷擾等方面,若再加上單身條款以及禁孕條款,使得台灣婦女在職場上的困境雪上加霜。

他們建議,研擬中的「兩性工作平等法」能儘速通過,並增加就業歧視的申訴制度,以保障婦女就業平等。


「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研討會」在七日舉行,有關兩性工作平等權成為議題之一。

台北市上班族協會總幹事黃雅嫻表示,現在台灣的勞動參與率,女性所佔的比例不高,而且也不如歐美國家。

例如北歐社會福利作得好,婦女勞動參與比例高達80%左右,在美國也有70%多、日本有50%、韓國有46%,而在台灣只有45%。

中華民國新女性聯合會理事長黃碧芬認為,傳統社會「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是上述因素之一。

她表示,行政院主計處在82年所做的婦女婚率與就業的調查報告,提到即使教育程度不斷的提升,女性在面臨就業、生育以及結婚這三項因素裡面,多半還是以家庭為重,常常會因為家務而蒙生離職的情形。

台灣各地區因為要料理家務而離開工作的女性佔30%多,台北市34.89%,高雄市38.76%,中部地區40%。

而男性因為家務而離開工作場所的,不是沒有,但僅有1%,微乎其微。

婦女如果想二度就業,一般都要再等六年,對婦女就業的一貫性產生影響。

薪資待遇方面,與會人士也認為女性的薪資不如男性。

黃碧芬表示,根據88年度各行各業薪資調查報告顯示,平均製造業男性工資為53399元,女性36416元;體力勞動者男性38251元,女性25826元;近年來女性以服務業及工商業從事最多,在金融保險不動產方面男性是90699元,女性是79737元;工商階級男性70285元,女性58491元;社會服務業男性67125元,女性43909元。

這些是屬於較高階層的部分,關於低階範圍的部分,金融保險不動產業男性是50670元,女性46511元;工商服務業男性36471元,女性34026元;社會服務業男性31315元,女性25774元。

高階層男女差距約20000元,而低階層也有約5000元的差距。

至於在升遷管道方面,也成為會中批評焦點。

黃碧芬表示,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女性副總統出現,從3月18日開始,就看到很多針對呂秀蓮的負面聲音出來,認為女性不能擔當大任,事實上這根源於幾千年以來的傳統文化,「牝雞不可以司晨」。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王如玄表示,台灣的主管階級通常是偏向由男性來主導,而非女性。

例如根據台北市政府主計處統計結果,民國八十七年的市府女性員工比例高達53.5%,但各級主管中女性僅佔三成,簡任級主管中女性比例更只佔一成。

首善之區的台北市如此,更遑論其他縣市。

另據考試院銓敘部報告指出,雖然女性公務員人數已占全體公務員38%,但擔任簡任級以上者只有9.24%,不及一成。

在性騷擾方面,王如玄表示,以護士為例,八十四年衛生署委託高雄醫學院護理系所作的研究指出,有43%的護理人員有被性騷擾的經驗,而這些騷擾多半來自醫生(53%),其次是男性病患(27%)。

民國八十六年台北市上班族協會所做台北市上班族工作與生活問卷調查報告調示,有四成多的職業婦女曾遭遇過這類困擾。

她認為,職場性騷擾問題的存在,不但是一種性別歧視行為,也會對婦女造成經濟上的損害,也是一種就業歧視。

在這樣的四種問題之上,王如玄又表示,如果再加上單身條款及禁孕條款的橫行,將使得台灣婦女職場上的困境雪上加霜。

對於職場上的就業歧視問題,與會人士都將最大希望放在目前僅完成一讀的「兩性工作平等法」,希望立法院能儘速三讀通過,以確實保障女性工作平等權。

不過,黃碧芬認為,民間團體及勞委會都有提出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不論民間版本或是政府版本,就業不平等的申訴規模制度是很缺乏的,因此她建議應該在草案中予以增加。

王如玄表示,經濟獨立是女性獨立、爭取尊嚴的第一步,沒有經濟實力為後盾,男女平等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追求男女平等,首要之務,一定要在勞動市場上消滅性別歧視,給女性一個立足點平等的機會。